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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分享——可燃及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与管理!

发布时间:2023-12-23 08:59:29作者:瑶安电子

干货分享

随着GB/T50493-2019的《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的实施,“常见可燃、毒性气体量程及报警值设定”这一历史难题又成为热门话题,本文就常见毒性气体量程及报警值设定标准依据及气体检测报警设备生产厂家瑶安试验参考数据进行分享,帮助大家快速解决此难题。

根据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相关企业在有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的工作场所,根据自动报警装置技术水平,设置有毒气体报警装置。当设置报警装置区域内的有毒气体浓度达到报警设定值时,报警仪立即发出声、光报警传至装置区控制室,使企业可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措施,防止发生中毒事故,从而保证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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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装置和报警值如何设置?

设置报警装置要求

根据气体的理化性质、释放源的特性、生产场地布置、地理条件、环境气候、操作巡检路线等条件进行设置,实现实时、有效报警。

设在可能释放高毒、剧毒气体的作业场所:
一般布置在气体压缩机和液体泵的密封处;
液体采样口和气体采样口;
液体排液(水)口和放空口;
设备和管道的法兰和闸门组等。

当不具备设置固定式报警仪的条件时,应配置便携式有毒气体报警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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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值设置要求

报警值设定应遵循安全、科学、可行的原则,确保现场劳动者及时响应,采取应急救援措施,消除异常情况。


报警值可设预报、警报、高报3级。用人单位应依据有毒气体的毒性,现场条件和报警仪的选型,至少设报警值和高报值或预报值和报警值。

预报值和警报值可参考以下规范进行设置(欢迎补充):
GB/T50493-2019《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
GBZ/T223-2009 《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 》
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T 300.1-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GBZ/T 192.1-2007《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GBZ/T 295-2017 《职业人群生物监测方法总则》
GBZ/T 224-2010 《职业卫生名词术语》
GBZ/T 229.2-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GBZ/T 225-2010《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

GB/T50493-2019《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中对检测的可燃气体以及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量程以及报警值都有说明,如下详情:

5.5.1 测量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可燃气体的测量范围应为0~100%LEL。

2、有毒气体的测量范围应为0~300%OEL;当现有探测器的测量范围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有毒气体的测量范围可为0~30%IDLH;环境氧气的测量范围可为0~25%VOL。

3、线型可燃气体测量范围为0~5LEL·m。

5.5.2 报警值设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可燃气体的一级报警设定值应小于或等于25%LEL。

2、可燃气体的二级报警设定值应小于或等于50%LEL。

3、有毒气体的一级报警设定值应小于或等于100%OEL,有毒气体的二级报警设定值应小于或等于200%OEL。当现有探测器的测量范围不能满足测量要求时,有毒气体的一级报警设定值不得超过5%IDLH,有毒气体的二级报警设定值不得超过10%IDLH。

4、环境氧气的过氧报警设定值宜为23.5%VOL,环境欠氧报警设定值宜为19.5%VOL。

5、线型可燃气体测量一级报警设定值应为1LEL·m;二级报警设定值应为2LEL·m。

单位说明

LEL:可燃蒸气、气体或粉尘与空气组成的混合物遇火源即能发生爆炸的最低浓度,又叫爆炸下限。

OEL:职业接触限值(有毒有害气体,需要根据具体的气体来选择检测量程,不同的气体,职业接触限制不同,具体的检测量程不同,报警值也不同。)

IDLH:立即威胁生命和健康浓度,有毒有害气体一般以ppm为单位。

VOL:%Vol是指体积百分比。

高报值可根据有毒气体及毒性,人员情况,事故后果,工艺和设备以及气象条件等企业综合考虑现场各种因素后确定。高报提示该场所有毒气体大量释放,已达到危险程度,应迅速启动应急救险预案,做好工作人员的防护和相关人群的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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