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热线:400-816-6905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资讯中心 > 产品知识

工业有毒气体泄漏如何做好安全防护?

发布时间:2020-09-27 16:23:11作者:瑶安电子

    常见的工业有毒有害气体按其毒害性质不同可分为刺激性气体和窒息性气体两种。刺激性气体是指对眼和呼吸道粘膜有刺激作用的气体,最常见的有氯气、氨气、氮氧化物、光气、氟化氢、二氧化硫、三氧化硫和硫酸二甲酯等。窒息性气体是指能造成机体缺氧的有毒气体,可分为单纯窒息性气体、血液窒息性气体和细胞窒息性气体。如氮气、甲烷、乙烷、乙烯、一氧化碳、硝基苯的蒸气、氰化氢、硫化氢等。


工业气体泄漏


   了解和掌握有毒有害气体对人体造成伤害的途径和危害,对于预防中毒事故发生及造成恶劣影响非常重要。今天,瑶安电子给大家分享常见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的症状及防护:

   (一)氯气:

   主要经呼吸道和皮肤粘膜使人中毒,吸入后立即引起咳嗽、气急、胸闷、鼻塞、流泪等粘膜刺激症状,严重时可发生支气管炎、化学性肺炎及中毒性肺水肿,心力逐渐衰竭而死亡,水溶液也具腐蚀作用。

   救治:

1、室内通风良好,操作时带口罩;

2、立即离开现场,重患者应保温、吸氧、注射强心剂;

3、眼受刺激时用2%苏打水洗眼;咽喉疼痛时吸入2%苏打水热蒸气。

   (二)一氧化碳及煤气:

   通过呼吸道进入体内,与血液中血红蛋白和血液外的其它含铁蛋白结合,使血色素丧失输氧能力轻度中毒时头晕、恶心、全身无力;中等中毒时并发生意识障碍;重度中毒时立即陷入昏迷,呼吸停止而死亡。

   救治:

1、将患者移至新鲜空气处,注意保温;

2、停止呼吸者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并给以含5-7%二氧化碳的氧气;

3、发生呼吸衰竭者,同时注射强心剂。

   (三)硫化氢:

   强烈的神经毒物,具臭蛋味,由于易产生嗅觉疲劳而失去警觉,从而造成急性中毒轻度中毒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重度中毒时呼吸短促,突然失去知觉,死亡。

   救治:

1、室内通风应良好,感到不适时立即离开现场;

2、眼受刺激时用2%苏打水冲洗,湿敷饱和硼酸液和橄榄油。

   (四)二氧化硫:

   由呼吸道吸入,对粘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引起结膜炎、流泪、流涕、咽干、疼痛;重度中毒能产生喉哑、胸痛、吞咽困难、喉头水肿以至窒息死亡。

   救治:

1、立即离开现场,呼吸新鲜空气,如发现肺浮肿应输氧;

2、服碳酸氢钠或乳酸钠治疗酸中毒;

3、眼受刺激时用2%苏打水冲洗。

   (五)氮的氧化物(NO、NO2):

   通过呼吸道对深部呼吸器官起损害作用,可能发生各种程度的支气管炎、肺炎和肺气肿,严重者可致肺坏疽。由于损害神经系统,吸入高浓度时迅速窒息死亡。

   救治:

1、立即离开现场,保持绝对安静,呼吸新鲜空气;

2、静脉注射50%葡萄糖20-60mL;

3、进行对症处理。

   (六)氨:

   可由呼吸道、消化道及皮肤粘膜侵入人体。强烈刺激眼睛,流泪,咳嗽,声音嘶哑。0.45g/m3接触30min可危及生命。

   救治:

1、室内通风,操作氨或浓氨水时带口罩或瞬时停止呼吸;

2、吸入中毒者立即离开现场;误食中毒者谨慎洗胃,皮肤接触中毒者立刻用水或稀醋酸充分洗涤。

   (七)甲醇

   通过呼吸道及皮肤吸收中毒。吸入中毒损害神经系统,引起视神经疾病;误服中毒引起恶心、呕吐,全身青紫,重者很快停止呼吸而死亡。

   救治:

1、通风应良好,中毒者移至新鲜空气处;

2、严禁当乙醇使用;

3、吸入中毒者注射解毒剂。

   (八)苯及其同系物:

   主要通过呼吸道和皮肤渗透侵入而中毒。急性中毒会有沉醉状,继而面红、头晕、头痛、呕吐,甚至肌肉痉挛昏迷而死;慢性中毒损害造血、神经系统,鼻腔、牙龈出血,肝、肾受损、全身无力。

   救治:

1、使用时应通风良好;

2、尽量用其它无毒或低毒溶剂代替;

3、急性中毒者施以人工呼吸,吸氧。


瑶安电子气体报警器

   为避免有毒有害气体泄漏事故造成财产损失及人员伤亡,安装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非常有必要。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能够实时检测空气中毒性气体的含量,超出报警器设定的数值便会第一时间发出报警信号,或启动连锁保护系统,及早发现泄漏事故,杜绝事故造成恶劣影响。

   山东瑶安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十余年老厂家,拥有防爆认证、消防认证等几十余项资质,主营产品包括可燃气体报警器、有毒气体报警器及配套产品,现拥有普通款、声光款、液显声光遥控款等多种产品类型可供选择。

 

  • 服务热线

    400-816-6905

    24小时在线

  • 电话/传真:

    400-816-6905

  • 售后电话:

    131 5315 7968

  • 抖音二维码

  • 瑶安公众号

山东瑶安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鲁ICP备1601233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