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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死35伤!国务院安委会严厉通报!安全管理存在重大漏洞!

发布时间:2023-02-01 09:54:35作者:瑶安电子

   2023年1月15日,辽宁省一化工有限公司烷基化装置在维修过程中发生泄漏爆炸着火事故,造成13人死亡、35人受伤。国务院安委会已对该起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日前,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对该起事故进行了通报。通报指出,该起事故发生在春节前夕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期间,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影响恶劣,教训深刻。初步调查,暴露出事故企业处理效益与安全的关系严重失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悬空,隐患长期得不到彻底消除,高风险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存在重大漏洞,安全专项整治走过场等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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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报强调,各地区、有关部门和企业要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聚焦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扎实推进危化品安全风险治理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要立即组织开展化工装置设备带“病”运行专项排查整治,对重点环节部位的隐患,强化防控措施并及时整改,对可能引起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的隐患,立即处置、彻底消除。要持续深化危化品高风险装置设施安全诊断和整治提升,强化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通报要求,要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面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对重大危险源、潜在风险点、事故易发环节部位,逐一落实落细管控措施。要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应急值守和准备,严格安全督导和执法检查,全力以赴抓好春节前后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事故暴露的突出问题


01 处理效益与安全的关系严重失衡,隐患没有及时彻底消除

事故管线早在2022年7月就出现泄漏,打“卡子”带病运行半年之久,2023年1月11日再次发生泄漏,11日、12日、14日、15日连续4次带压堵漏均未堵住,也未采取停车处理措施,直至发生事故。


02 安全意识淡薄,高风险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存在重大漏洞

对堵漏作业可行性没有进行充分论证,盲目蛮干。作业前未有效开展安全风险辨识,没有制定针对性管控措施。作业时,现场未进行有效管控,同一时间内有吊装、堵漏等第三方作业人员、企业监护人员,以及周边邻近区域生产操作和清洁人员,事故发生时毫无准备,造成伤亡扩大。


03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悬空

连续多日堵漏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日安全风险研判承诺均为低风险,承诺检维修及特殊作业数量均为零;烷基化装置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人近半年检查从未记录管线带病运行的风险隐患情况。


04 吸取类似事故教训不深刻,专项整治走过场

没有认真吸取2019年河南三门峡义马气化厂“7·19”、2022年上海石化公司“6·18”等事故教训,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和风险集中治理走形式、隐患长期得不到根治,装置长期带病运行,小事拖大、隐患拖炸,重蹈覆辙。



预防措施


   一是严禁装置带病运行,严禁装置发生异常时现场聚集大量的作业人员。要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的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化工生产装置带病运行存在的巨大安全风险,正确处理效益与安全的关系,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确保发现隐患第一时间消除。


   二是严禁未知风险下实施带压堵漏。对于带压堵漏这项技术,或许在蒸汽(压力不宜过高)或不涉及易燃易爆等工艺介质的管道上作为临时应急的抢险手段之一是可行的,但用于类似于异丁烷、正丁烷等闪点低的管道上是不可取的。尤其是当管道泄漏的原因不明,管壁是点状腐蚀穿孔,还是较大面积内壁减薄,是发生氢脆,还是工艺波动造成管道受压加大或腐蚀加剧,或是材质选择有问题承受不了运行的压力等,在未对泄漏的根原因进行分析,未对管壁腐蚀状况进行有效的检测时,不仅要严禁带压堵漏,更要严禁打上卡箍后就认为万事大吉,而继续“带病”运行。笔者认为,正确的做法是立即减负荷、放火炬,直至停装置,而不是“堵”。由于热电联产锅炉以及企业自备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接连发生事故,其中包括带压堵漏引发的事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曾在2018年《关于开展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市监特函{2018}515号)中明文规定“电站锅炉范围管道在锅炉调试、运行过程中一旦发生泄漏、爆破等情况,应当立即停炉,不允许进行带压堵漏或采取其它临时措施。”建议借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做法作出规定,当危化品装置中涉及到易燃易爆介质的承压管道发生泄漏时,要立即停运装置,不允许进行带压堵漏。


   三是切实开展设备完好性管理,预防因腐蚀或冲刷减薄引起管道失效而造成事故。设备完好性管理是化工过程安全管理中重要的要素,但也是国内化工企业运行较差的要素之一。尤其是设备预防性维修,在很多企业没有得到有效的开展,更多的企业仍然是“事后维修”,难以做到“预防性维修或预知性维修”。企业应按照刚修订发布的AQ/T3034《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要求,切实开展设备完好性管理。腐蚀检测是预防性维修的基础,要定期检测,建立检测数据库,避免检测走过场现象,对存在硫化氢、硫酸、氢氟酸、氯化氢、氢等腐蚀性介质的承压管道等重点部位要加大腐蚀监测、检测力度,缩短检测周期,对腐蚀减薄严重部位建议采用超声波在线定点测厚或脉冲涡流移动式等检测手段进行测厚分析,尤其是三通和弯头等因易受冲刷腐蚀的部位,及时发现处理管道壁厚减薄情况,掌握腐蚀速率,定期评估防腐效果和核算设备剩余使用寿命,及时发现并更新更换存在安全隐患的管道,避免发生泄漏再忙于检修与堵漏。


   四是加强并重视烷基化装置安全风险防控。烷基化装置的主要风险是酸腐蚀,如反应器进料管线、三通部位扩径处、碱洗罐入口段、含酸管线、塔进料换热设备、塔顶冷凝器、冷剂冷却器等腐蚀泄漏以及反应器、沉降器等阀门内漏等。建议强化腐蚀控制措施,在开展设备预防性维修的同时,应在设备、管道选材和严格工艺操作上加强管控,防止和减少酸系统腐蚀,可采取控制原料中的杂质含量,在工艺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尽量降低含酸介质的操作温度、流速、提高酸浓度等措施。为保障酸区设备长周期运行,应严格控制含水量、操作温度和介质流速。可采用新工艺技术,如目前国际上先进工艺已不用硫酸、氢氟酸作催化剂,而采用固体酸或离子液体烷基化技术,建议业内加强新工艺的研发。


   五是统筹安全与发展。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调整,国民经济呈上行趋势,这时候企业不能因为市场效益好而不顾装置运行的风险,更要正确理解生产与安全的关系。本次事故暴露出一些企业在装置运行出现重大安全风险时,仍存在“堵”风险不会引发严重后果,宁愿“堵”,也不愿意停装置。当装置管道已腐蚀泄漏难以有效控制,当重大安全风险出现时,唯一的选择应是减负荷停装置,消除泄漏风险,直至更换新的设备或管道,再评估是否具备复工复产安全条件,绝不是集中大量的作业人员在现场抢修堵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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